教务处

休学手续办理明白纸

2022-04-12

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

休学手续办理明白纸

 

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休学手续办理明白纸.docx



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应予休学:

1.因伤(病)经学院指定医院诊断,需停课治疗、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;

2.根据考勤,一学期请假与旷课累计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;

3.符合国家创新创业政策申请休学者;

4.因某种特殊原因,本人申请或学院认为应当休学者。

学生休学一般以1年为期限,需延长休学时间的,须在休学期满前向学院提出申请,经学院批准后可延长1年,累计休学不得超过2年。因创业休学的学生,累计休学不得超过3年。学生休学须办理休学相关手续,学院保留其学籍。休学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待遇。休学学生要求复学者,须在休学期满前,向学院提交申请,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复学。因伤(病)休学的学生,申请复学时须经过学院组织的复查,符合复学条件者可以复学。

凡因上述原因休学的学生,提出休学申请,经学院批准后填写并签字休学申请书、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休学申请表,上交教务处,教务处学籍负责人进行学信网学籍操作即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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