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我校2023级新生放弃入学资格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3-09-04 来源: 浏览量:2463
根据《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》第三章第九条规定,因故不能按期到校者,须在报到之日前需书面向学院请假,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,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;未请假逾期一周或请假逾期者除因正当事由或不可抗力等意外原因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经辅导员与学生本人联系、学院审核,拟对2023年我校录取的202名未报到入学学生进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。现将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(2023年9月4日17:00—2023年9月7日17:00)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我校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32-82466368、0532-8346655